编辑同志:您好!
我是一名消防队员。当我们开车奔赴火场的途中,总会因为道路拥挤、交通堵塞而贻误灭火时机。有时确实是因为车多路窄而造成的,但大多时候则是因为个别司机或行人不知道消防车不容堵塞的含义。他们在看见消防车到来的时候不仅不避让,反而和消防车争抢道路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消防车不得不停下来让行。要知道消防队晚到火场1分钟,会又有多少财产甚至生命被火灾吞噬啊!
我国《消防法》和《北京市消防条例》规定:“消防车辆在前往火场途中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驶速度、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,可以使用限制通行的空地,其他车辆、人员必须让行,不准穿插、超越或者阻碍”。《北京市消防条例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还规定:“紧急情况时,对于阻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和车辆可以实施拆除和强制让道。”因此,当有消防车行驶时,车辆和行人一定要主动地让道,以便消防队能够快速赶到火场,及时地扑灭火灾!在此,借贵报一角呼吁广大市民给消防车让个道。
读者:周全铮